本山传媒胖丫直播卖假药,获刑3年
编辑:   2019-04-19 09:52:22 明星 16根据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18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获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也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初,被告人赵丹为销售“纯中药减肥胶囊”(以下简称胶囊),发展被告人郭静、王某1(已判刑)帮助其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映客直播平台以其助理为名向观众推荐郭、王二人的微信号。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丹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被告人郭静、王某1及其丈夫谷某(二人均已判刑),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赵丹、郭静、王某1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郭静、王某1、谷某等对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联系顺丰速运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
赵丹在其供述中证实,自己因服用“火火”杜思瑶卖的减肥药瘦了很多,2016年在映客直播过程中受到观众询问减肥方法和购买渠道,便让观众进直播咨询郭静和王某1,后来王某1和郭静在赵丹直播的过程中用飘窗飘出自己的微信号,买药的人便直接与他们联系。
法院认为,赵丹、郭静目无国法,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其二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丹、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