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一审3人获刑 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案情细节回顾
编辑:   2020-12-25 08:56:16 社会 131个多月前的“云南昭通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与2020年12月24日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1年、8年、4年。其中未成年主犯施某秀有自首情节,法院采纳了辩方“从轻处罚”的观点。
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一审3人获刑
判决书显示,该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以下判决:施某秀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5万元;王某绕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3万元;被告人洪某连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5万元。此外,由施某秀、王某绕、洪某连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耿某270996.65元(判决生效后一月内给付);驳回原告人耿某其余民事诉讼请求;作案工具手机2部、刀子1把,皮带1条予以没收。
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案情细节回顾
3月26日,耿先生15岁的女儿已经失联25天。所以当天深夜,一通陌生来电打到他手机时,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果不其然,对方是一个陌生的十几岁女孩,在电话里告诉他"你女儿跳楼了"。来不及震惊,耿父立刻动身向亲戚朋友筹措医疗费,当晚没有去现场。
事后耿先生才知道,当时女儿从一家名叫"钻石商务公寓"的酒店5楼跳下,赶赴现场的亲友告诉耿父,耿某掉下去的前半个小时内,无人报警、无人喊救护车,路人都以为她死了,据现场目击者透露,当时还有人称要把她装在袋子里抛弃。
其实当晚,受害女孩耿某一直神志清楚,直到上了救护车之后,她才敢对医生和民警说:"我被人拿刀逼着……如果我说真话,有人会杀了我。"
耿父说,救护车上的录音,是女儿被人逼迫的证据。次日在医院他看到了女儿,除了头部,身上其他部位的骨头多有碎裂,"有些地方粉碎性骨折,看起来像豆腐渣一样。"
耿父说,在医院,他曾小心翼翼地问女儿,那些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她只愿意说当晚发生的事,我想还是算了,以后也会不再问。"
经查,2020年1月下旬,施某秀组织多名女性在洪某连开设的钻石商务公寓内卖淫,洪某连介绍嫖客,提成20%。
2020年3月26日,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女,16岁)与洪某连(女,50岁,系昭阳区钻石商务公寓承包人)邀约被害人耿某(女,15岁)到昭阳区珠泉路钻石商务公寓卖淫。
耿某不愿意,施某秀便指使陈某(男,15岁)、王某绕(男,18岁)持刀和皮带对耿某进行威胁。耿某待陈某、王某绕走出房间后,乘施某秀不备,遂从钻石商务公寓五楼房间窗口跳下逃脱后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