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28浦北杀害小学生案罪犯被执行死刑,二审中曾辩称精神错乱
编辑:羊说鱼乐   2020-12-04 10:35:19 社会 26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上海一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黄一川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为泄私愤,蓄谋报复社会,经反复踩点、守候尾随,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学附近公然砍杀无辜学生和家长,致二名儿童死亡、二人轻伤。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二审庭审中,黄一川辩称,其没有预谋杀人,是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实施杀人行为。法庭对黄一川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黄一川、辩护人、检察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辩护人提出,黄一川长期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一审判决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委托鉴定程序、鉴定材料来源、鉴定过程等方面违反法律规定,鉴定内容与鉴定意见相矛盾,申请对黄一川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重新鉴定,综上,要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对黄一川改判无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原判认定黄一川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检材充足,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规范性要求,鉴定意见内容完整、观点明确,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一川当庭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黄一川在陈述和辩护中认为自己长期被他人威胁、追杀,故而一定要反击、抗争来保护自己;但当公诉人问及他为何不对幻想中的“他人”进行报复时,黄一川表示印象中这些人普遍比较“高大强壮”,但同时表示,自己对6月28日案发当天发生的一切毫无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