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因不孕被婆家虐待致死,娘家人不满量刑结果
编辑:河马兽   2020-11-18 08:34:21 社会 33
2019年1月31日,山东德州24岁女子方洋洋因不能怀孕,遭到婆家人多次虐待,并于当晚18时许死亡,去世前体重仅仅60斤。方洋洋娘家人把方洋洋婆家人告上法庭,不满判决结果,希望重新审判。
因“不能怀孕”女子遭夫家人多次虐打
方洋洋出生于1997年1月12日,系德州市平原县前曹镇方庄村人。其表哥谢树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6年农历11月,经媒人介绍,方洋洋嫁给了禹城市张庄镇男子张某(1990年生)。
谢树雷称,方洋洋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病,方洋洋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孩子(方洋洋)身体健康,只是有些反应迟钝,以前知道她在婆家过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2019年1月31日,谢树雷和亲戚得知方洋洋在夫家死亡。赶到张某家后未能看到方洋洋,觉得死因蹊跷遂报警,当晚23时许,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张某及其父母带走并刑拘。2019年9月,三人因涉嫌虐待罪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三被告供述称,因为方洋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全家人都很气愤。张某林供述称,方洋洋与儿子张某结婚,一开始都不知道“方洋洋精神状态不好”,后来发现她行为异常,才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再后来,他们发现方洋洋无法怀孕,通过就医检查和去方庄村打听得知,“是因为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
刘某英供述,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夫妻俩花光了所有积蓄,结婚后全家人都很渴望拥有一个孩子,因此,流产不能怀孕这个事让全家人都很气愤,当时只是口头数落方洋洋。直到2018年7月,张某去看望方洋洋生病的父亲时被打,其气愤不过就开始让方洋洋在家里少吃饭,“多数时候一天就吃两顿饭,吃三顿饭的时候很少”。
刘某英称,方洋洋“犯病不听话”的时候,自己就会用手打她的脸,甚至用棍子打她的头、肩膀和腿部,有时候还会掐她的脸和腮帮。(事发)前两个月,其打方洋洋的次数比较多,且下手的时候“通常很生气,不知手上轻重”。冬天天气变冷了,其还让方洋洋在院子里罚站,“有时候穿单鞋,有时候穿半棉的鞋,隔三岔五罚一次,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
其丈夫张某林和儿子张某也打过方洋洋,张某林打的次数最多。因为给儿子娶媳妇“欠了很多外债”,喝完酒后,张某林喜欢“发泄”,就经常打方洋洋,“每次下手都不轻”。出事那天,张某林也喝了不少酒,打了方洋洋,还拿剪子剪掉了方洋洋很多头发。刘某英称,还听见张某林拿方洋洋的头撞墙的声音。
方洋洋丈夫张某供述称,2018年10月,其不出去打工后,就经常打方洋洋,有时一个星期打她一次,有时打两次,打的方式也变成了“拿棍子抽,推出去罚站、冻她”。据其供述,其曾握着瓷水杯的把打过方洋洋的耳朵,导致方洋洋耳朵出血。
张某还称,因为方洋洋“不会做饭,还不少吃”,他们就凶她。后来,方洋洋不敢和他们一块吃饭了,再后来,到饭点他们干脆不叫方洋洋吃饭了。张某称,让方洋洋节食也是自己提出来的,后来方洋洋也习惯了。其和父母出门就把大门锁上,把方洋洋自己留在家里,不让她随便出去。
张某称,开始打方洋洋的时候她还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方洋洋害怕了就不敢反抗,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跟之前相比,方洋洋后期变得很瘦,“看到我们就怕我们,竟有意躲着我们”。张某还表示,其印象中方洋洋没有打人、骂人,摔东西、砸东西及自残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多名方洋洋亲属称,方洋洋出嫁之前一米七六的个头,体重在160斤到170斤之间;而在事发当天,亲属看到担架上的方洋洋,“整个人体型(看上去)体重不到100斤”。
方洋洋的亲属称,婚后方洋洋很少回娘家,2017年腊月二十六,她最后一次和张某回娘家,系因张某称方洋洋有智力问题、想离婚要回彩礼。方洋洋父亲方某不同意,张某遂在喝醉后与其吵架。2018年阴历七月二十六,方某因病去世,家属想让方洋洋回家尽孝发丧,但张某一家人不让见方洋洋,也不让方洋洋回家。
三人因犯虐待罪获刑
死者家属认为量刑畸轻抗诉
针对被指控犯虐待罪,张某林等三人的辩护人提出多条辩护意见,包括三人“有自首情节”“方洋洋家隐瞒病情、索要巨额彩礼,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经审查认为,三人不构成自首,且“虽方洋洋一方存在精神障碍、很难受孕及方家人存在一定过错等情况,但这些均不能成为刘某英一家殴打虐待方洋洋之理由、托词,其虐待殴打行为于法于情不能宽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张某经常对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洋洋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方洋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应予刑事处罚;各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方洋洋母亲)造成的物质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决定适用缓刑。
2020年1月22日,禹城市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林犯虐待罪,获刑三年;刘某英犯虐待罪,获刑二年二个月;张某犯虐待罪,判二年缓三年。民事赔偿部分,三被告赔偿杨某42562元。
对于一审判决,方洋洋家属认为量刑明显畸轻,且赔偿太低。“赔偿仅5万块钱,彷佛视人命如草芥,”谢树雷称,表妹家庭情况特殊,父亲方某去世,母亲杨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现在是由方某弟弟担任监护人,“方某弟弟鳏夫一个,现年65岁,身体也不大好。两人都需维持生活。”
就张某林及女儿称“为娶方洋洋花13万彩礼”,11月17日,方洋洋表哥谢树雷告诉记者,不知道彩礼具体数额,但在方洋洋父亲因病住院期间,张某家未出一分钱,“都是我们这些侄子、外甥去医院照顾他,他临死之前想见女儿一面都没能见到。”
而对于张某家人称“打听到方洋洋和别的男人流过产”,谢树雷反驳称,家族父辈都是正经人家,“杀人凶手要为自己开脱,他会为自己找一万种理由”。
山东忆兴律师事务所张金武在接到方洋洋家属求助后,决定介入此案,“非常同情,也非常气愤。”经与检方沟通,方洋洋家属及家属代理律师向德州中院提起抗诉。
张金武提出,一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不允许杨某的法定代理参加庭审,违反法定程序;三被告人均构成虐待罪,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二人应数罪并罚,三被告人应判处六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判决未支持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是错误的。
德州中院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发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据悉,此案将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重审开庭。“一定要为表妹讨个公道。”谢树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