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坐过站打大巴司机,律师执照已被吊销
编辑:   2020-11-17 11:36:00 社会 19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击打大巴司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此前陈某某因为坐过站而殴打大巴司机并最终导致追尾事故。陈某某为法学研究生,此前已经获得了律师执政,但目前已被吊销。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在乘坐前往南昌西站的大巴车上,因未听见报站错过下车,与司机发生争执。在要求中途下车被拒绝后,陈某某辱骂司机,并在大巴车行驶至圭峰大道省政府高架处时,用手击打司机头部,司机紧急制动致使后车追尾。
据了解,陈某某系法学研究生毕业,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该案发生后,他的律师执照已注销。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当下,就殴打司机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出台,不过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