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坍塌饭店老板被刑拘,事故最终究竟由谁承担责任?
编辑:   2020-09-03 16:43:01 社会 28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最终造成29人在事故中遇难。根据媒体得到的最新消息,目前聚仙饭店老板祁某华已被刑事拘留,其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29日上午,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截至8月30日3时45分,救援结束,共致29人遇难 7人重伤21人轻伤。当地官方人士介绍,饭店坍塌疑因在预制板(楼板)上方加盖搭建物,造成房屋结构承重出现问题。坍塌饭店所在村庄村主任称,涉事饭店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修建,未进行专业设计。
聚贤酒楼所在的陈庄村的村支书祁占国表示,饭店下面是祁某华的宅基地,村上没有具体要求。至于饭店,祁某华有完整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具体的监管单位,村里没有这方面管理权力。
那么饭店倒塌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上述某市住建局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常的房屋责任事故,主要有五大主体: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地质勘测部门。对照他们是否履行职责,划分责任。
在农村,有规定地方,要查施工人员的从业资质,图纸审查,招投标监督。按照规定县一级的住建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城乡建设进行监管,乡镇一级的土地所对行政区内的建设项目有发现报备责任。按照规定,规模以上建设项目还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在这个流程中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有监察大队负责监管,不接受监督就要接受处罚。但是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就要追究渎职责任。
如今饭店法人祁建华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齐飞律师认为,餐厅的经营者首先应该承担消费者的人身损害责任。房屋的产权人是第一位的赔偿责任人。但施工方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在农村,许多房屋建设是亲戚朋友来帮忙,并没有正规的施工单位,如果是这样,他们不会承担责任。如果是正规施工单位,就要了解房屋垮塌原因,如果施工单位仅仅按照图纸施工,就要看是否是设计单位的责任。
至于住建局、乡政府是否需要承担监管责任?齐飞认为,发生事故的房屋已经建设几十年,要看当时当地的法律是否规定了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