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杀害男医生的女护士被捕 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制裁
编辑:黎明   2020-04-10 14:18:36 社会 41不久前,广西玉林涉嫌杀害同一所医院一个男医生的女护士李某萍,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经查,李某萍因为债务纠纷在其出租房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并且手段极其残忍,令人触目惊心,等待这个25岁女护士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02质疑在该消息被发布以后,多家媒体以“广西杀害男医生女护士被批捕”为标题进行了报道。这个标题乍一读起来,总有些让人感觉上气不接下气。
与此同时,有些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李某萍杀人行为与其职业是护士、罗某某被杀的遭遇也与医生的职业没有任何关系,完全就是赌徒杀人而已,为什么在报道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医生”“护士”这样的职业名称?
尤其是在当下,特别突出医护人员的身份,且和案情没有关系,这样的报道真的合适吗?
03该不该加在我看来,这起案件法律部分的争议几乎没有。就目前媒体公开报道的消息来看,李某萍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只要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不会有悬念。
同时,虽然其作案手段凶残,影响恶劣,但由于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所以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不大,大概率应该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缓。
因此,法律部分没有多少值得探讨的地方,但上述这样的质疑却令人耳目一新。早前,但凡遇到刑事案件,评论区主要以呼吁死刑为主。而今,却开始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职业上深入思考了。
这段时间,医护人员群体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们所有人都由衷的敬佩和感怀,在这样的语境中,我们不忍心医护人员的声誉受到一丝丝负面的影响。所以这部分质疑的缘起,我是可以理解的。
但与此同时,我觉得这确实是小题大做了。因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不该加“医生”及“护士”这样的职业,涉嫌污名化医护人员,那么就也不应该加“广西”这个地域名称,涉嫌污名化地域,那也不应该加“男”“女”性别,这涉嫌到性别歧视。
因为李某萍的杀人行为与这些统统都没有关系,彻底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甚至再纠结一点,一个生物杀了另外一个生物。
可是这样的报道就真的好吗,这样的新闻还能算做新闻吗?我们不管是介绍案情还是介绍一个人,诸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这些最基本的信息,必然不能全部回避,否则这样的描述将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都是中性词,本身不带有任何偏见,因此报道了一个护士将一个医生杀了,没有人会觉得所有的医护人员都有问题。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那毋庸置疑是他自己的问题。
04过度敏感我觉得,我们不能太敏感了。如今西方国家因为过分强调所谓的“性别歧视”等等,已经差不多快“作茧自缚”了。本来好好的一个词,忽然间就这里也不能用,那里也不能用了。
就诸如口罩,本身是个中性词,可西方国家一定要把它和疾病联系起来,并且一意孤行,终于导致了目前水深火热的局面,令人哭笑不得。
所以有他们的前车之鉴,我们绝对不能重蹈覆辙。我们不能过度的敏感和脆弱,装着一颗玻璃心,处处觉得被冒犯,一步一步地走向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