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遭辞退,引发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编辑:河马兽   2019-04-20 11:13:04 社会 36一直以来对于怀孕和工作都存在很大的争议,这不近日试用期怀孕遭辞退就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28岁的王女士年初入职了大连一家公司,试用期1到3个月。4月13日,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主动告知领导,称产假期间也能够继续工作,但领导表示要辞退她。
该公司做的对不对,法律早有定论。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劳动关系属于正常劳动关系的一部分,试用期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而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就此来看,王女士的公司已经涉嫌违法。
不过这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对此网友也各有说法:“人家不是说可以继续上班?又没说要请假?”@红鲤鱼与绿鲤鱼于驴如是说。@鉦桾表示,女职工怀孕受劳动法保护,@waitingdays也说,法律就是是底线,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底线。这让@丝丝感叹:“不结婚不怀孕不生仔是女性最好出路。”
@在云之巅说:公司不是慈善机构。@热心市民吴先森ོ也认为站在自身角度当然是无所谓了,但换位思考:“企业不要成本吗?”@彬少还说:“如果个个来上几天就休产假,搞死一家公司用几个月都够啦。”对此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