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百万意外身亡,孩子应担责还债吗?
编辑:羊说鱼乐   2019-03-29 09:22:17 社会 33北京时间三月二十九日消息。据媒体相关新闻报道了解到,亲生父母亲意外离开了这个世界,2个宝贝女儿还沉浸在失去至亲的伤痛之中,结果却意外被多达二十三位债主告上了当地的法庭。要求她们偿还父母生前欠下的百余万元债务。
究竟是“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还”?
俩孩子被告上法庭,爷爷申请了法律援助
2018年1月17日,威海市民孙忠和妻子刘美因一氧化碳中毒去世,9岁的孙雪和1岁的孙雨成了孤儿。生前,孙忠和刘美夫妻在威海经区泊于镇及荣成市马道经营两家农资经营部。有时需要对外借款,并通过预付款方式进行促销经营。
在得知孙忠夫妻去世消息后,为索要借款,各债权人纷纷起诉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孙雪、孙雨姐妹俩被列为被告。
“自2018年2月27日接到法院第一份传票起,接下来的两个月,又收到22份传票,都是要求还债的。”
作为孙雪、孙雨的爷爷,孙建国成了处理债务清偿纠纷的法定代理人。
接到传票后,孙建国到威海市环翠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确认了孙雪、孙雨实际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批准申请,将23个案件均指派山东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巩志艾承办。
援助律师帮忙,理顺案件思路
“孙建国最关心的问题,是能否为两个孙女留下房子,确保孩子有稳定住所,方便以后学习生活。”
巩志艾告诉记者,孙忠、刘美留下了一套尚有银行贷款的房屋。
在掌握案件事实后,巩志艾为孙建国进一步分析了案情,理顺案件思路。
孙忠和刘美从事农资经营时,夫妻俩工作忙,两个女儿尚年幼,孙建国老两口平时主要负责照看孙女,不参与农资部经营。故孙建国夫妻对农资部日常经营情况并不了解,对儿子儿媳是否向他人借款及农资经营部的经营方式并不知情。
根据孙建国的陈述,承办律师确定了答辩意见:二被告尚年幼,对于父母的经营情况并不知情,被告父母与各原告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也不明确,待法庭查清涉案事实后,同意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已经法庭确认的款项。
欠债总额约118万元,房子由俩孩子继承
由于孙忠、刘美意外身亡,作为第一顺位的孙雪、孙雨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共同被告被诉至法庭。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孙雪、孙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四人均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同意所有遗产由孙雪、孙雨两姐妹继承。
“父债子还”分情况,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2019年3月22日,孙建国收到了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截至当前,21起案件已经全部终结执行。根据执行裁定,孙忠、刘美生前经营农资部的化肥农药、汽车美容店遗留物品及所投保险收益等所得执行款近十万元,各申请执行人按比例进行受偿。申请执行人同意由法定代理人孙建国支付10000元后,放弃对遗留房产的处置,同意作为孙雪、孙雨分得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