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车挡住救护车75秒,鸣笛12次仍拒绝让行
编辑:羊说鱼乐   2020-12-03 17:01:43 国内 14
近日在广西柳州,一名私家车女司机做出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驾驶私家车在路口阻挡救护车通行,时间长达75秒,期间救护车疯狂鸣笛12余次依然没有让行。当该起私家车拒让救护车事件,经过一段时间发酵后,也是瞬间登上了网络热搜话题。
据车主表示,不让行主要是担心闯红灯被罚,而紧接着事件的处理结果也来了!交警依据对私家车驾驶员,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照记3分的处罚。小车驾驶员梁某表示,当时自己也意识到后方有救护车,但是此前自己也因闯红灯被处罚过,由于担心再次闯红灯被罚,一时慌乱下就不知道如何应对,就出现了给救护车拒绝让行的问题。
小车的驾驶员梁某违反了什么法规
从行为性质上看,梁某开车听到了救护车鸣笛12次仍然不让出通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53条规定,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车路线、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即使当时是红灯,梁某仍然要给救护车让行,否则就是违法了。这些特殊车辆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都有急迫的事情要处理,他们享有优先通行权同时其他司机也要为其提供便利。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从价值上作出的平衡: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他们实施的是救助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共同安全、维护社会整体稳定的工作,在此情况下公民个人要让度自己的私权利而服从公共治理的需要,只有真个社会都安全了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保护。如果公民不服从国家的管理,那么社会就容易陷入无序和混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