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公款打赏80万追女主播,分手欲追回打赏金
编辑:河马兽   2020-11-13 15:40:24 国内 21
甘肃兰州发生了这么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作为公司高管的王先生在直播平台认识了杭州女主播徐女士,挪用公款给网络女主播打赏女主播,自称刷了将近80万礼物,打赏的结果是女主播和其见面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居了半年的时间后,王先生发现女主播和其他几个男的也保持暧昧关系,连聊天的信息都是一模一样的,于是王先生感觉被欺骗感情,他找到另外两名“男粉丝”,三人组成了一个维权群。现在王先生想要回80万,徐女士却说她与王先生之间有真感情,分手是因为性格不合。
网络打赏主播的钱可以要回吗?
一、给网络主播刷礼物,追不回来的主要原因在于:刷礼物者和平台形成的是一种购买产品(虚拟礼物)的关系;刷礼物者与主播形成的关系是一种用虚拟产品赠予的法律关系。
我们都知道网络虚拟产品是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上所说的退货的,也就是不能退。这种情况下,刷礼物者和直播平台之间形成的礼物购买合同就撤销不了。同时,刷礼物者与网络平台的主播直接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关系,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必须满足一些特殊情况。
所以,一般情况下,给网络主播刷的礼物根本是要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