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暂缓就业,即日起实行择业期政策
编辑:   2019-04-08 14:18:15 国内 2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4月份第一期公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按通知规定,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从即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新政策有效期为3年。
根据规定,凡是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回粤就业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都是择业期政策的适用对象。
适用期限方面,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值得注意的是,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