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佩奇获刑,法院依法判罚金一年以内监禁
编辑:羊说鱼乐   2019-02-14 11:56:00 国内 17
北京时间二月十四日消息。据媒体相关新闻报道了解到,近日,一起侵犯“小猪佩奇”商标权的案件正式开始审理,审理的主体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告人被依法进行审理。
两名被告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小猪佩奇”的商品,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某(男,22岁)、吴某(女,19岁)是一对情侣。初中毕业后,两人自主创业。2018年3月,两人经合谋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注册名为“义乌市某电子商务商行”的网店,租用义乌市某小区内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为了尽快多赚钱,两人“突发奇想”,决定销售假冒的名牌商品。
2018年4月至8月,两人从义乌市北下朱小区的商铺购买假冒“小猪佩奇”注册商标的手表带奶片糖、驱蚊手环等产品,加价后通过网店和微信进行销售,销售金额81664元,共计获利4万余元。因镇江买家举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归案后,两被告人有坦白、退赃情节,依法可以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吴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